关于推荐中国档案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和中国档案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学会,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档案学会,中央各专业系统档案学会,各分会,各高校及企、事业团体会员单位:
中国档案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即将届满,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及《中国档案学会章程》有关规定,经国家档案局和中国科协批准,本会拟召开中国档案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事宜。为做好换届各项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档案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9年12月初在北京召开中国档案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会期两天。会议通知另发。
二、中国档案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会议规模、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组成原则
中国档案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规模约为260人左右,其中,会员代表204人左右(含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150人),第八届理事会理事50人,特邀代表6人。
参会会员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档案学会,中央各专业系统档案学会,各高校和企、事业单位会员,国家档案局所属事业单位按分配名额,在广泛征求会员意见的基础上民主协商或选举产生。
会员代表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术上有一定成就;学风正派,热心学会工作。
会员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
三、中国档案学会第九届理事会规模、人员条件、组成原则及名额分配方案
中国档案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人数约为150人左右,理事会成员在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的基础上,由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的结构体现老、中、青相结合的原则。新当选的理事不少于三分之一。
理事候选人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术上有一定成就;学风正派,熟悉并热心学会工作。
2.具有副研究馆员、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和中央国家机关档案部门领导职务并有较丰富档案工作经验和较显著学术成果,或者在档案学术研究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中青年档案专业人员,以及支持档案学会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者;
4.理事候选人应能任满一届(五年),承担完成本届理事职责。
各地在报送理事候选人名单时,请根据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完成组织(人事)审批程序。
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
四、报送时间
请各地、各单位将会员代表推荐表和理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附件3)于2019年9月15日前将原件盖章后寄至中国档案学会办公室,同时提交推荐表电子版(http://www.idangan.com中国档案学术网公告栏下载)。
联 系 人:刘 峰、李 威
联系电话:010-63020081
电子信箱:daxsw@263.net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106号,邮编100050
附件:
1.中国档案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和中国档案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
2.中国档案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推荐表
3.中国档案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中国档案学会
2019年8月7日